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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对地理标志概念的界定和保护规定

德国没有保护地理标志的专门法,1995年德国《商标和其它标志保护法》中有专门的条款对地理标识进行保护,同时地理来源标志还可以注册为集体商标受到保护。在1995年1月1日德国《商标法》生效之前,德国只能依据《反不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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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商标法》对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保护

根据德国《商标法》九十七条至九十九条的规定,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获得注册。其中九十七条规定集体商标是“根据其企业或地理来源、质量或其他特征,能够将集体商标所有人成员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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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了“操作手册”

日前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公开发布《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》。2月1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中央农办主任、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等有关负责人解读文件内容,介绍今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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